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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預案》出臺的目的和意義?
為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和撲救工作,保證國家和人民財產安全,有效落實護林防火責任和措施。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實施森林火災應急處置,確保處置準備充足、反應迅速、指揮科學、措施有力,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資源安全,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2.組織領導和機構設置?
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鎮長為總指揮,副鎮長為副總指揮,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地點林業站,負責處理護林防火日常事務。
3.具體實施方案是什么?
?。?)實行防火網格化管理,利用網格化體系,強化網格員責任以及地塊責任人落實情況。
?。?)鎮政府主要領導包片、機關干部包村,在防火期內隨時做好鎮村兩級防火工作信息溝通,指導并協調村班子成員全面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為完善火災預防措施和提高火災撲救能力,武裝部負責平時撲火工作的技術演練;林業站平時要做好防火器材的管護和保養;各村組建義務撲火隊由各村委會負責組織搶險撲救。
4.撲火階段各項工作是什么?
?。?)一旦發生火災,鎮指揮部掌握火情動態,向上級指揮部報告火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火情現場的天氣、風向,撲救人員的數量、狀況以及當時的撲救情況,便于上級指揮部及時掌握,合理安排調度撲救工作,保持救火現場與指揮部的一致性。
?。?)在撲火隊員趕到火場時,要充分勘察火災現場的路口、風向和周邊的情況,因地制宜采取撲救方式,統一調度,服從安排,確保人身安全。
?。?)林火撲滅后要馬上清點參加撲火人員的到位情況和余火情況,要留有足夠人員看守火場,防止林火的死灰復燃。
?。?)由鎮辦公室負責全面后勤補給,衛生院負責災后醫療救助,派出所負責災后治安維護、配合調查起火原因和相關責任人,向鎮指揮部匯報查處結果。
5.護林防火的工作紀律如何約束?
火災是森林資源的天敵,與周圍的民眾休戚相關,所有參與撲救的人員務必要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警惕性,各司其職、各盡其責,保證森林防工作的人力、物力支持,職責、義務、工作三落實,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臨陣推諉、扯皮。否則,將按照有關法紀和政紀追究相關責任。
6.本《預案》的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凡河鎮行政區域內及行政交界處,或發生在其他鄉鎮地區但由鐵嶺縣管理的森林發生的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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