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及目的
根據《遼寧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遼寧省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管理辦法》等相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為促進行政執法部門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改善企業發展軟環境和優化營商環境,不斷增強企業發展活力,依法規范、引領和保障全縣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鐵嶺縣司法局對我縣21個執法部門申報的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進行了審核匯總,制定了《鐵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3年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的通知》,并通過縣政府網站對外公開。
二、相關法律依據
1、《遼寧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第三十四條,行政執法機關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開展行政執法檢查,應當遵守有關規定,并編制年度行政執法檢查計劃,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方可開展。經批準的行政執法檢查計劃,應當向社會公開;未經批準的行政執法檢查,不得開展。
2、《遼寧省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管理辦法》第二條,嚴格執行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管理制度,行政執法機關(含依法授權、委托的組織)年度內對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的執法檢查,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直接涉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事項外,都應編制年度行政執法檢查計劃,報送本級政府法制辦審核后呈報同級政府批準并予以公開。未經政府批準和公開,行政執法機關一律不得開展涉企行政執法檢查。
3、《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涉企行政執法進一步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通知》中要求,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含法律法規授權、委托的組織)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開展例行執法檢查,均須編制行政執法檢查計劃,年初送本級政府法制部門匯總提出具體意見,報政府批準后及時向社會公開,未經批準不得開展檢查。
三、主要內容
行政執法機關擬定的檢查計劃,應當在每年1月10日前報送同級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審核。報送審核的行政執法檢查計劃,應當明確檢查對象、檢查內容、檢查依據、檢查時間、檢查方式。
落實涉企行政執法檢查 “雙隨機”制度。檢查計劃制定要體現“雙隨機”要求:檢查對象從市場主體名錄庫中抽取,數量按照不超過20%比例限定;檢查內容應當選擇群眾關心、社會關注、行業管理問題突出的重點項目;檢查依據載明檢查內容涉及到的法律、法規或規章;檢查時間明確到具體月份或季度;檢查方式為現場調閱審查或查驗、檢驗、鑒定、勘驗、年檢等。
四、相關要求
行政執法機關不得擅自改變、調整或者不執行政府批準的年度行政執法檢查計劃。政府法制辦要切實加強對行政執法機關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執行情況的監督、考核,督促、檢查、考核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得以嚴格、規范執行。
行政執法機關需及時公開涉企行政執法檢查信息,政府批準的行政執法檢查計劃,要在政府網站和當地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行政執法機關要在本機關門戶網站和集中辦事場所予以公示。
行政執法機關要嚴格按照計劃開展檢查,建立涉企行政檢查批準、登記制度。實施檢查前,要經本機關負責人同意并進行登記。檢查時,要出示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檢查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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